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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
当虞临从杜畿口中得知,县令的职能范围极为全面,其中就包括了“禁奸罚恶,理讼平贼”时,心下稍稍安定。
如果是半个月前的他,还不会这么从容:多亏荀彧邸中藏书丰富,自然不会漏过至关紧要的九章刑律,甚至还有数不胜数的旧案卷宗、判决案例。
虞临为自己的未雨绸缪感到庆幸时,并不知晓、也不可能理解一事:在有断定刑罪之能的诸多县君中,实质上多的是对于汉律一知半解、甚至一窍不通的。
律条素被轻贱——即便生民之命,皆悬于廷君一念之间。
正因如此,当以卫固为首之县吏,在听见这位洵美且都、宛若神人的年轻长官清晰无比地引例据律,陈列案例可谓指麾而定时,才会心神深受震慑,哑口无言。
虞临以为他们心服口服,才会闭口认罪。
——殊不知眼前伏跪着的,几乎全是法盲。
哪怕时间宝贵,种田心切的他也并没有打算无视县令的其他职责,于是决定拨出两天时间,将人事方面的问题基本处理掉。
他始终履行自己先前的许诺:即便对于迟到的这批人,他也都挨个问询,充分给了解释的机会,以防是执行外勤不及回返才导致的缺席。
可惜事实证明,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。
在意识到连势大的卫范二人都无法从那锋锐唇舌下幸免后,余下掾属再不心怀侥幸,老老实实俯首认罚。
虞临的效率,便跟着提上去了。
只有一名为毌丘兴的年轻掾属,给出了明确正当的外出理由,过去的考勤记录虽坑坑洼洼,但至少有过一些业绩。
并不亮眼,至多是无功无过。
但在另十人的对比下,毌丘兴已成了最能看的一员。
于是,即便毌丘兴如坐针毡,也成了堂中除这位公正俨然的虞闻喜外,还被允许重新就坐的唯一一人。
屋外时漏宣钟,虞临侧耳倾听,便知已至哺食。
他已经将这十一人悉数问过,既然明知这里只剩一个勉强可用的,便不准备留饭来跟部下沟通感情了。
他按官职由低到高、罪行由少到多的顺序,直截了当地开始了按律判罪。
出身不过寻常的这些掾属一边屏息俯首,一边心中哀叹、自认倒霉。
当轮到卫固,范先二人时,才是心中鬼祟的众人眼里的重头戏。
尤其是卫固。
同至多只是玩忽职守、收受贿赂的区区掾属相比,既是出身豪族,又为县君最为重要的长吏的二人,当闻喜一县多年无长的情况下,奢淫肆欲,征敛无度,可谓恶贯满盈。
卫范二人也决计没有料到,这神出鬼没的新县令,只用了短短一天一夜,就将他们的大多底细都给摸清楚了。
之前卫固自陈己罪时提及的诸如“纵‘群盗杀伤人’,‘有盗而不缉’,鞠狱故纵、不直及诊、报、辟……”等,不过是沧海一粟。
最为严重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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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, '')('此念刚刚掠过众人脑海,便听那锵如鸣玉之音,不疾不徐地入耳道:“既有冤屈,凭据现诉便是。”()•(o)
是回应范先的铿锵之言,也是个在他们看来再明显不过的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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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是服软了。
卫固这么认定后,神色难免显出得意,大言不惭地替范先道:“廷君虽有文思逸才,又博闻强记,通晓诸律。然断案之事,需契合——”
虞临忽打断了他的话:“范先。”
他问的是发出合理异议的范先。
卫固的话语戛然而止,然吸吐气声愈发粗重,显是怒极了。
范先不防虞临当真问询细节,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。
他先看了面色涨红、咬牙切齿的卫固一眼,又看神光清扬、耐心等他回复的虞临。
支支吾吾下,显然是给不出能说服虞临的解释的。
面对这愈发剑拔弩张的一幕,众掾属顿时将头埋得更低了。
虞临面容始终平静如水,在飞快分析了范先的话后,他做出准确判断。
原来范先的大声喊冤,根本只是随口一说。
虞临垂眸,长指仍拨弄着因照管不善、衔接处早已腐朽,成了一枚枚积灰竹片的残破书简。
他淡淡评价道:“胡搅蛮缠。”
在虞临心里,其实是有些不解和不满的。
连他都这么努力地遵纪守法,按律行事了——怎么这些人反而蛮不讲理?
听着那口吻稳定,却极为无情的断言,范先亦深刻体会到好友那恼羞成怒的深切滋味了。
不等二人再行咄咄逼人之言举,耐心告罄的虞临,也起了身。
慢着。
当虞临同他们一般站立后,卫固与范先顾不得思及对方的从容不迫,便被近在咫尺的这份身形给结结实实地惊了一跳。
……这轻狂的虞氏子,竟有这般颀长么?
虞临先前一直正襟端坐于上首,距位列下座的他们颇有些距离。
加上他们的心神多半都放在对方的光耀容仪、或是冷淡唇齿,竟始终未觉,虞临身量竟是如此修长昂藏。
譬如因慵懒盘躺、而显出几分无害伪装的斑斓巨虎。
当山君无声起身,自然舒展着躯体线条,展现那与生俱来的威临时……
才令行者赫然惊觉,自身已然身寄虎吻。
卫固缓缓抬头。
哪怕较身量称得上高壮的他们二人而言,虞临仍是足足高出了近一尺!
阴影倏然笼罩下来,卫固被骇了一下,莫名感到有什么事态彻底脱离了他的掌控。
不等他细思,虞临就保持着离他们约有三尺的这个距离。
他居高临下,霜睫微垂,平静而冷淡地睥睨着他们。
“你们是既不愿论法理,也不愿论道理了。”
哪怕是直白地点出了这个有些荒谬可笑的事实,虞临的话语里也始终没有被冒犯的不快。
是为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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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, '')('然就得去乖乖服刑。
除毌丘兴外,剩下的十人……如今是八人,已被革职。
在虞临看来,既已非在职员工,且是因犯错而受到解雇,自然不能再提供官署房间作为员工宿舍了。
他也不担心这些人无处可去:从后院积灰的程度来看,应是一直无人居住的。
他们定是一直住在家里,才会连直簿上都懒得装模作样地留名。
交代过后,见众人毫无异议,虞临便戴上佩剑,姿容闲雅地令车夫载着二具余温尚在的尸首,往城外的二氏庄园去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
九章刑律:指西汉初年萧何制定的《汉律》,共有九章
关于有断案权力和义务的县官不懂法律、且律法受到轻贱这点,间证出自《三国志·魏志·卫觊传》里,卫觊在魏明帝时期上奏的内容:“九章刑律,是从古时候传下来的;用它来断定罪行刑罚,内容非常微妙,不容易掌握。因此,治理一县的县令、县长,都应该懂得法律。刑法,乃是国家最为重视的一项制度,但是在人们心目中却很轻视它;而执掌刑法的官员,老百姓的生命就掌握在他们手里,但是选用人才的官员对他们也不重视。国家政治的弊端,恐怕就是由此产生的。因此请求朝廷设置专门讲授法律的教官,让他们向有关的官员讲授这方面的知识。”
原文:觊奏曰:“九章之律,自古所传;断定刑罪,其意微妙。百里长吏,皆宜知律。刑法者,国家之所贵重,而私议之所轻贱;狱吏者,百姓之所悬命,而选用者之所卑下。王政之弊,未必不由此也。请置律博士,转相教授。”事遂施行。
眇眇之身:渺小卑微的自身,作为自谦,最早采用这个说法的是秦始皇《史记秦始皇本纪》“寡人以眇眇之身,兴兵诛暴乱,赖宗庙之灵,六王咸伏其辜,天下大定。”
一埤(bǐ)益我:整个都强加给我。埤,通“俾”,使意。益,加给。
出自《诗经·邶风·北门》“王事適(zhì)我政事一埤益我”
赎刑:
东汉时期的赎刑执行方式主要是入缣和戍边。缣是一种织物,但它在西汉末已经开始用为货币流通,东汉最盛,当时赏赐、俸禄常以缣。各个等级的罪入缣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如死罪,最高时须入缣40匹(如汉民帝永平十五年诏令),最低时入缣20匹(如汉明帝中元二年、汉章帝建初七年、章和元年的诏令)。对于诏令发布后,尚未被发觉就自首的罪犯,只需按要求缴纳半数即可。
东汉时期的官员可以“贬秩奉赎”,即以官员的品级、俸禄赎罪。《后汉书》中其实并无直接记载官员以官秩赎罪的例子,但在汉明帝、汉安帝、汉顺帝时期都有针对官员“复秩还赎”的诏令。而汉桓帝年间则出现过以罚官员俸禄赎罪的事例。当时大将军梁冀带剑进入宫禁之中,尚书张陵劾奏梁冀违法,请交付廷尉审理。后桓帝下诏,罚梁冀一岁俸禄,以赎其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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